深圳89个城市更新项目公布

创建日期 2010-3-23 查看次数 1119

                                                                                               来源:深圳特区报

记者4日从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获悉,2010年首批城市更新项目编制计划今起正式对外公布(详细内容见市国土规划委网站www.szpl.gov.cn)。其中包括89个城市更新单元,项目主要集中在宝安、龙岗地区,项目实施后将伴随一批新建商品住房和保障房投向市场。

此批计划草案内城市更新单元共计89项,申报拆除重建用地面积约6.8平方公里。此外,计划草案还包含了笋岗、大沙河创新走廊、华为、横岗安良和溪涌等五个城市更新重点研究片区,涉及规划研究面积33.4平方公里,由各区政府或相关部门统一组织以上区域的规划编制。

首批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将有一批新建商品房将在未来几年内陆续投向市场,这对于促进全市住房市场供求关系和住房供应结构的平衡、平抑房地产市场价格、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具有一定积极意义。同时,在改造为住宅的城市更新项目中,还将配建相当比例的保障性住房,以进一步增加全市的保障性住房供应渠道。

据了解,2009年10月10日,市规划国土委发布了《关于申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通知》,通知发出后收到申报逾300项,最终确定的计划草案内城市更新单元共计89项。

如何从300个项目中筛选出今年的首批的89个呢?市规划国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主要遵循了以下几条原则:首先考虑产业升级和改善民生的项目。对于申报的城中村改造、工业区升级改造和危旧房类城市更新单元予以优先考虑;其次,纳入计划草案的城市更新单元均需以法定图则(组团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功能为基本依据并符合城市控制性区域管制要求。同时,注重城市更新在城市基础设施配建、城市品质提升和城市功能完善方面的积极作用;第三,项目的编制以高度重视原村民或业主的改造意愿为前提。据介绍,对于存在多个权利主体的项目,经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数量2/3以上的权利主体同意改造后,方可进行申报。申报更新单元内涉及多个地块的,达成改造意愿地块的面积占到更新单元用地面积4/5后,方可进行申报,为下一步顺利推进城市更新奠定基础。

据悉,此批计划草案在公示结束后将上报市政府审议,最终纳入计划的城市更新单元将由各区政府和市规划国土委组织开展更新单元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在规划获得审批后,开始组织实施。此外,市规划国土委正在加紧编制《深圳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1-2015)》,并将在下一阶段开创性地实行城市更新计划的常态申报,形成更新项目的滚动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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